需要用信用点的地方实在是太多,食宿、赌注、手机里收藏的拍卖品们、暗杀公司高层所需的雇佣金……我的底牌只有从故乡的族人里学来的口蜜腹剑,和还不算坏的运气。
如果其他人还在,一定比我成功得多。我有一位家人,亲友都说他带着芬戈的赐福来到人世。他是我见过最幸运的人,连卡提卡的赌局都能全身而退,可却连他也死去了。
生命是可以用钱衡量的。
我的同族在奴隶市场上值18个赤铜币左右,如果是老弱病残更是会便宜一半左右,大打折扣。
这是我来到这里之后,在赌桌上从清算过卡提卡人多政府官员那里听来的。
可我再没有见过其他活着的族人,只有在赌场拍卖会上看见那些卖出高价的收藏品时,我才感到异样地熟悉里面的商品,因为我也同那些泡在福尔马林里的逝者有着一样的东西。
对上他们的视线,我连一句道歉的话语都说不出口,也没能带他们回家,这是我的心结。
“我想要变得富有。”我抚摸着因长时间混迹赌桌而隐隐作痛的额角,又说,“但不用非常富有。”
明明遮住了眼睛,我仍能感受到逝者注视着我。那是探究吗?还是憎恶呢?
无所谓了。
我继续道:“我不习惯有钱人,所以不需要很多信用点,只要能维持普通人的幸福的份就够了。和家人普通地生活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度过普通又幸福的一生。”
“所以……”我停顿了一下,“等攒够了钱,我就带你们回家,姐姐,卡卡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