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轿车抵达目的地,并排停在斑驳的浅咖色旧车右侧。迈克尔没有叫醒她。
白日的贝茨旅馆褪去幽暗阴森的恐怖氛围,老旧的木头门廊牵起几根黄色警示带,低级警员的身影时不时在客房的窗户和房门走过。
旅馆后头别墅,更多的警员在山上忙碌。菲尔威尔的人手不足,特意从附近几个城镇抽调了警力。他们在二楼卧室找到贝茨太太干瘪的尸骨,又在果窖找到年轻女孩的手包、鞋子,已和家属电话确认。
下一步就是寻找她们的尸体了。
明黄警示带前,记者正在采访钱伯斯警长。
“喂喂喂?”半秃的中年警长像打电话一样,试探性地对着话筒喊了几句,得到记者提示后,挺起胸膛,开始讲述他是如何在一小时内抵达案发现场,拯救无辜母子。
他换掉了松垮的执勤常服,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用发蜡打理得一丝不苟,看起来气宇轩昂。
“是的,警方早就察觉贝茨有古怪,苦于没有证据,一直未将他抓获归案。”他嗓音冷峻理智,“近年来几起少女失踪案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到了贝茨旅馆。”
“他性格过于内向,而且三十出头仍没有结婚,镇上的神父想要给他介绍好女孩,结果都不了了之,镇里人一度谣传他是同性恋。”后几个字钱伯斯说得很轻,生怕脏了自己的嘴。
后面他倒是说得流畅,“可现在我们知道了,他只是个精神病,用心理学家的话说,叫什么来着?”
“人格分裂。”记者适时提醒。
“对对对,”钱伯斯大笑起来,“就是说他心里还住着另外一个人,目前看来,那个人是他的母亲。不过,我认为,这些都不过是他犯罪的借口。”
记者适时问:“所以您认为贝茨先生应该被关押进监狱,是吗?”
“这是必须的!”警长斩钉截铁,仿佛正义的化身,“无论他身体里有几个人格,人都是他诺曼.贝茨杀害的。这个恶棍活该进监狱,甚至应该枪毙。”
钱伯斯在副警长的位置待了近十年,原以为这辈子晋升无望,却天上掉馅饼般落下这么大的功劳,他当然要把握住。退一万步,哪怕这功劳不足以让他在局内往上爬,至少可以通过媒体,积攒自己的声望,搞不好能竞选镇长哩。
正常来说,这样的想法不该出现在钱伯斯贫瘠的、被熏肉和啤酒填满的大脑,可谁让命运之神眷顾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