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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新浪潮(2 / 2)

迷笛现代音乐学校的日子也不好过,它也沾上了摇滚的病,穷摇模因也传到了迷笛身上。

不仅乐器买不起,校区面积也不大。

有了李杰这个大金主入股后,什么租?

买!

买地!

盖楼!

四环外,远是远了一点,但现在买地,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只要沾上燕京两个字,地价都会涨。

给我盖两栋教学楼,一栋综合楼,三栋宿舍!

操场也配上。

篮球场,建!

足球场?

建!

又不是买不起,建不起,顶多不铺草皮罢了,那玩意太贵,维护更贵。

加入WTO之后,在给经济让道的大背景下,钱到位,地立刻被拿下。

学校是一门好生意啊。

能落户,当地都是热烈欢迎,毕竟,学生、老师都是固定消费群体,税收就不说了,仅凭一个学校,就能养活几条街的人。

是以。

什么摇滚不摇滚,那都不关键。

有钱才关键!

筹办新校区的事,李杰都交给了李戒,这种时候经纪人不上,谁上?

李杰本人则是去培养新苗子。

上一次去迷笛上课的时候,他发现了一颗好苗子。

一个叫曾凡的女孩,很有灵气。

相貌的话,也很出众,是迷笛音乐学校的‘校花’,包装包装走偶像派都够了。

创作方面也不错。

声音很有力量感,不是那种厚重的力量感,而是那种空灵的力量感,小嗓中的极品。

“老师。”

看到李杰走进练琴房,曾凡连忙放下吉他。

“怎么样,你和乐队练好了吗?”

“没问题!”

曾凡信心满满道:“我们一定能行!”

“他们人呢?”

“一会就到。”

曾凡解释道:“他们上厕所去了。”

说曹操,曹操到。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莺莺燕燕的笑声,是的,她们是一支全女子乐队。

摩登天空给她们打造的人设是创作才女,偶像派中的实力派,实力派中的偶像派。

“周老师。”

“周老师。”

三个女孩一进门,看到李杰在那,先是一愣,然后接连喊道。

她们都是迷笛音乐学校的学生,水平的话,跟国际肯定比不了,跟国内一线比,也差了一点。

不过。

那不重要。

女生玩摇滚的本来就少,玩得好的,更是少之又少。

稀有那就是噱头。

如果再长得好看一点,男歌迷会对她们更加包容,长得好看的人,生活中有很多优待,这是事实。

站在商业角度,曾凡和她的乐队很值得培养,她们还没有毕业,已经被摩登天空签约。

12月的音乐节,将会是她们的初舞台。

现场稍微看了一会,李杰转道去了另外一个排练室,那里也有一支新的乐队正在排练。

孔雀乐队!

主唱是一个叫毛川的小伙子,就是日后逃跑计划的主唱,因为毛川是自己粉丝的缘故,李杰就没有对他下手。

什么《夜空中的最亮的星》,还是留给他们了。

不容易啊。

一个乐队能有一首破圈的大热曲,很难得,就这一首歌,不知道给他们带来多少曝光。

不夸张的说,逃跑计划的出场费中有一半是这首歌的功劳。

不同于曾凡的寻梦乐队,摩登天空并没有签约孔雀乐队,他们是以迷笛音乐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身份登台亮相。

自从李杰成为迷笛的股东之后,双方就展开了合作。

学校每年都会举办排名。

优秀毕业生可以直通摩登天空音乐节,别看摩登天空音乐节只办过一届,但已经轰动摇滚圈。

它就是国内最牛逼的音乐节。

没有之一!

今年在溧水举办的音乐节,同样是大咖云集,新人辈出。

像毛川、曾凡这样的新人乐队,整整是十几支,为期三天的音乐节,一共有一个主舞台,两个副舞台。

毛川、曾凡他们登上的是主舞台。

忙碌的日子,时间过得总是很快,转眼间,第二届摩登天空音乐节在金陵召开。

今年摩登天空音乐节改了一个名字。

草莓音乐节!

这个名字源自于披头士的一首歌《StrawberryFieldsForever》,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永远的草莓地。

当然。

后世也有人把它理解为艹妹音乐节,这个解释也很生动、形象,到处都是肆意挥洒的荷尔蒙。

年轻人想想,怎么了?

还有人把它理解为‘艹,没音乐节啊?要不我们办一个?’,叫什么名?

就叫草(艹)莓(没)。

张辉今年也跟着音乐节的脚步来到了金陵,这里的冬天,很冷。

那种湿冷湿冷的感觉让他这个北方人很不习惯。

这一次,他的女朋友,不对,准确来说是媳妇也跟着来了,去年的摩登天空音乐节,他求了婚。

音乐节相当于他们爱情的见证人,所以,今年哪怕开到了金陵,他们也得来。

有了去年音乐节的经验,他们两个都变聪明了。

提前好几天来到现场。

先把房间定下!

然而。

聪明人不止他们一个,眼看周围的宾馆都被定了出去,他们索性把酒店定在了市区。

大不了打的去嘛!

不行的话,那就包车。

而且,市里酒店的标准更高,住的更舒服。

早餐吃鸭血粉丝汤,中餐吃盐水鸭,晚餐吃金陵烤鸭,吃来吃去都是鸭子。

金陵的鸭子,那叫一个地道,没有一只鸭子能活着走出金陵!

“军哥!”

走进一家早餐店,看到李杰和乐队的人在那吃饭,张辉眼前一亮,连忙道。

“您还记得我吗?”

“去年,去年音乐节我还找你签名来着。”

“呃。”

李杰回忆了一下。

“张辉?”

“对,对,军哥,你太牛逼了!”

张辉很是激动。

能不激动吗?

见了一次面还能记得他的名,还不是单独见面的那种,那一天签了那么多名,见了那么多人,军哥还能记得他。

这说明什么?

说明军哥很重视歌迷!

没有什么比记住歌迷的名字更能证明!

“要不一块吃点?”

眼看张辉和女友两个人,李杰索性邀请了一下。

“好,好啊,我来请客!”

另一边。

早餐店老板看到这一幕,不禁有些意外。

怎么?

这小伙子还是一个名人?

是吗?

他之前觉得有点眼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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