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一路上从清河县赶来,本就风尘仆仆,又要给祖父和父亲治病,一时间他连嘟嘟脸上的黑灰都忽略了。 此后这么多天,上到祖父下到苏朝,四个人都是大老粗,嘟嘟平时对穿着也没什么要求,整天都是一套白灰色的道袍,他们也就没注意。 现在一看到嘟嘟穿得这么漂亮,突然发现,他们表面上说喜欢嘟嘟,疼爱嘟嘟,可是连这最基本的衣服都没特别准备。 或许他可以找借口,连小叔那么仔细的人也没有注意到。 可是,清河县才刚受灾,百姓吃喝都困难,哪里还能想到给嘟嘟买漂亮的衣服。 何况,听苏九说,嘟嘟才跟小叔相认没两天,就匆忙来了碧云关。 说起来,他们白跟嘟嘟相处这么久了。 难怪嘟嘟说最喜欢六师兄了。 玄聿风一来,嘟嘟穿得漂亮了,还能吃上那么香的红烧兔肉。 嘟嘟单枪匹马,也是他去救下了嘟嘟。 或许他们什么大哥哥二哥哥的,对嘟嘟来说根本不重要。 这想法一出,苏旭只感觉心脏揪得那么难受。 他的妹妹哟,从小就该被千娇万宠长大的妹妹,怎么宠爱也不为过。 “大哥,你干啥呢?” 苏朝难受完,一看大哥,怎么感觉比自己还受伤? 他有什么好受伤的,还拿到了嘟嘟给的丹药,他什么都没有呢。 苏旭清醒过来,抿唇摇头,“没事!” 转头看向玄聿风,眼里多了一丝感激和警惕。 前五年,他们错过了嘟嘟的成长,以后不会了。 他一定会成为嘟嘟最喜欢的大哥哥,连六师兄也比不上。 咳嗽一声,他笑眯眯反问,“嘟嘟,祖父已经吩咐下去了,你也不想辜负他老人家的心不是?” 嘟嘟迟疑了,拿不定主意。 玄聿风适时开口,“嘟嘟没关系,咱们带着红烧兔肉一起去。” “六师兄,嘟嘟果然最喜欢你!” 苏旭:…… 偷鸡不成蚀把米,还为他人做嫁衣。 苏旭这么多年就没尝过这么憋屈的感觉。 —— 嘟嘟端着红烧兔肉往外公的营帐走。 苏朝想要帮忙被她拒绝了。 一路上好些人看到嘟嘟,热情打招呼,“小神医好。” “小神医,我伤口好了,谢谢小神医。” “小神医拿着什么,好香啊。” 嘟嘟笑眯眯回应,“大家好,这是红烧兔肉,是我六师兄专门做哒,我们要去外公的营帐,大家吃饭了没有哇。” 她还热情介绍玄聿风,“这是我六师兄,是嘟嘟最喜欢的人哦。” 苏朝:…… 扎心,身上都快成了血窟窿了。 苏旭:…… 眯着眼,总有一天让嘟嘟这样介绍大哥哥。 玄聿风一直跟在嘟嘟身边,看着那些士兵身上源源不断的功德金光涌入嘟嘟体内,敛下眼底的忧思。 在嘟嘟主动介绍,对方热情招呼的时候,也会点头回应。 虽然看起来冷冷的不太好相处,但跟在嘟嘟身边,也是个疼爱妹妹的好哥哥呢。 不多久比小神医还厉害的六师兄来了的消息像一阵风一样传遍了整个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