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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1 / 2)

('江独觉得这刻痕有点眼熟。

他仔细回忆了下,然后看见自己手臂上未痊愈的伤痕。

用刀和用剑在身上留下的伤痕是不一样的 ,同,刀与剑在地上写字,写出的字也不一样,不同的剑,根据剑尖与剑锋不同的厚度、形状,留下的痕迹也不一样。

江独熟练使用兵器,这些痕迹的差异他能一眼看出。

这痕迹之所以眼熟,是因为——

他手臂上有同样的剑痕。

手臂上的剑痕是之前和赵息烛打架的时候留下的,

那么被裴朝朝用来在这地面上刻字的剑,应该也是赵息烛的。

江独原本担心裴朝朝是被什么人带走了,想起她之前和他说的话,叫他提醒她她是谁,他总觉得她像是预料到了什么,比如说她或许预料到她之后会神智不清,甚至预料到她自己要失忆,忘记她自己是谁。

他怕她这个状态被人带走有危险,但现在看着这行字,几乎气笑了——

肯定是赵息烛带走了她!

这贱种一定是趁着裴朝朝神智不清,告诉她他是条没人要的野狗!

什么叫没人要的野狗?

裴朝朝可是亲口说过他是她的狗!

她甚至还夸过他乖,夸过他听话!

赵息烛这贱种才是没人要的野狗!

*

另一边。

裴朝朝跟着赵息烛回到司命宫。

她失忆了,但基本的洞察力还在,听见赵息烛说他是她夫君时,她注意到自己身上穿着婚服,赵息烛身上却是普通黑衣,并不像刚和她拜完堂。她很容易就察觉到漏洞,判断出他在骗她,他真实身份应该并不是她的夫君。但她也没有戳穿,而是佯装信了他的话,甚至于他说要带她回家,她也顺势答应了。

因为她真的很好奇——

他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要捏造出个夫君的身份来骗她?

并且,

她本能地觉得周围的环境很奇怪,与其呆在井底不动,不如跟着他出去,不仅能看看他接下来想做什么,还能顺便观察外面的环境,试试能不能找回一点记忆。

她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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