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康一直是个刻苦努力的人,克己复礼用来说少年时期的他再合适不过。高考即使失常也进了交大。他学的是化学,几年后又争取到了美国排名前十的学校半公费留学项目,硕博连读。
他在美国打零工,买了辆二手车,校区离住处很远,他后来跟我们笑说,每天做试验到半夜,回家怕被持枪黑人撞上,他们最喜欢留学的亚裔了。所以他每天经过黑人区都是呼啸而过。
研究任务非常重,重到掉头发。他是否还会想起大洋彼岸的斐然呢。
当然会的。斐然时不时的email像他心里的一道光,又好像有点惋惜的痛感。
斐然即使高考专业课全国第二,也没有去到她想去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