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皆是燃烧的火焰,肉/体被完全包裹在里面了,每一寸血肉都在经历着焚烧的痛楚,顾明耀可以清晰的感知到自己的血肉,自己的细胞在那仿佛要焚毁世间的火焰中哀嚎,他无声的张开嘴,脖子上青筋暴起。
豆大的汗珠还未滑落就已经被火焰舔舐蒸发,顾明耀能感知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极速被升腾而起的火焰破坏着,他想睁开眼,不想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
顾明耀似乎遗忘了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记得自己必须保持清明的神智,咬牙撑过去,无论如何都要撑过去。
如果不想就此变为一团灰烬的话。
他绝对不要在这个地方死去,没把那个混蛋摁在地上暴打一顿之前,绝对绝对不允许自己就这么倒下。
思维突然停滞了一下,那个混蛋……顾明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个,他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混蛋有这么深的执念,脑海中一片空白。
“混蛋!……混蛋!”在火焰的海洋之中奄奄一息的青年喃喃自语。
秦狩刚一进来,就听到了熟悉的称呼,了然的挑挑眉。看看,这多喜欢他啊,这种时候都不忘念叨自己。
至于喊的混蛋这种称呼,秦狩摊摊手,表示嗨呀,这种称谓,听过了也就没什么大问题了,那都是老婆们对他的爱称,想一想,要有多“爱”才能刻进骨子里呢,是吧。
不过,顾明耀的进化的能力还真是挺霸道的,不愧是主角的候选人。这火焰的威力可不算小,秦狩捏碎一团意图来烧他的红色火焰,一步步的靠近那被团团围住的人。
顾明耀身上包围着一层薄如蝉翼的蓝色薄膜,已经快要到了消失不见的地步了,而距离顾明耀驯服火焰清醒过来,似乎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果然,顾明耀的进化难度是真的大,跟方希那边过家家的程度不能相提并论。可能是方希的剧情路程,和顾明耀这些不太一样。
但没关系,他现在来了,保证出手帮忙搞定这个难缠的火焰。
话说这火焰还怪好看和眼熟的。秦狩捏了捏手心里并不怎么乖巧的火,这玩意挺桀骜不驯的,就跟它的主人一样。
所以顾明耀进化难度才这么大,虽说作为主角应该会在最紧要关头成功降服,但秦狩并不敢赌这种概率,有他在,不就是准备开小灶开后门吗?关键,秦狩也不敢就这么干看着让人熬,万一真熬死了,他上哪再继续培养一只主角出来?
谁让方希真的不太符合秦狩需要完成的末世主角要求呢。当然,真没的选了,也能赶鸭子上架。
他都打算把方希养在身边玩了,顾明耀才是倾注心血的大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