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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番外(1):i am Science(1 / 2)

1.

我是咪。

一只逻辑猫,黑手黑脚(但不偷东西)。

我领养的人叫陆聿珩,一个早上七点出门打猎,半夜才回来,每次都双手空空的失败人类。

第一次相遇在墨尔本,本咪大王受伤了,暂时失去统治大自然的能力,善良的人类邀请我去他的领地,于是本咪进入了他的生活,过上了全球到处飞的日子。

无论是英国的蓝咪,还是美国的布偶,再到埃及的法老咪,中国本土的狸花咪,本咪大王都泡过。

有天,陆聿珩带我进入一个全是穿着白色衣服人类的地方。

咪大王被卸载了魔丸,从此本咪的志向就不再是貌美小咪,而是香喷喷的罐罐和咪条,以及偶尔会来家里做客的人类。

本以为本王的一生就要和陆聿珩这个无趣的人类度过,直到某天,另一只两脚兽踏入了本王的领地。

矮矮的,软软热热的,和陆聿珩身上的触感不一样,本咪对他很满意。

他叫陈栖。

嗯,现在我们是三口之家。

2.

最近,本咪对这两个两脚兽有一些意见。

首先,陆聿珩最近似乎不再热爱打猎,原本雷打不动的七点出门,变成了时不时八点,偶尔九点,甚至有一天都不出门的情况。

怠惰。

作为一家之奴,不努力打猎如何上供咪大王?

其次,没到春天的季节,两脚兽们就开始不知羞耻没羞没躁。

睁开眼就在床上亲得天雷勾地火,甚至陆聿珩这个昏君还把本大王捞起来丢到卧房之外,从此门内发出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咪的天!

这两个人简直不要咪脸!!!

晚上一回家,就要在玄关亲来亲去;做饭要前胸贴后背做,陈栖连睡裤都不穿,赤条条的两条肉腿,蹭一会儿两个人就从做饭变成了做饭。

更有甚者,陆聿珩还会逼迫陈栖戴上和犬类一样的耳朵,狗用的铃铛,还有毛茸茸的尾巴。

虽然本咪讨厌狗,但陈栖变成小狗很可爱。

陆聿珩毫无欲望地把小狗欺负得吚吚呜呜,本咪听得都替两脚兽蒙羞。

实在是淫乱!!

最后,最让本大王生气的事就是。

今天,作为七夕节,两脚兽约会不带我!!!

想当年陈栖刚住进家的第一天,抱着本大王躺在被窝里,陈栖信誓旦旦地发誓,以后要把本大王当做家庭的一员,哪怕七夕也要让本王睡中间。

这才一年!就将誓言忘得一干二净。

果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3.

陈栖今晚吃得很多,听他说,今晚他们去了露天西餐厅,吃了陈栖喜欢的带骨牛排,还有奶油蘑菇意面,和西瓜椰椰。

陆聿珩给他送了一束花,据说是第一次没有送出手的玫瑰,上面印着黄色头发红色围巾的小人。

咪听说人类会给想共度余生的对象送玫瑰,就像咪会给心动的咪送小鱼干,让喜欢的咪吃饱长肉。

像现在躺在床上打嗝的陈栖那样。

好吧,今天的陆聿珩不是失败人类。

十一点,陆聿珩从浴室出来,本咪知道固定节目来了。

咪很自觉地下床,走到过道,清洗了一下咪的手脚,准备聆听着门内的动静入睡。

没想到过了十分钟,里面依旧安安静静。

咪疑惑。

难道陆聿珩终于不行了?咪就知道,总是淫靡无度总有一天会丧失雄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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