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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1 / 2)

('再一想自己,余三妹先前听江氏抱怨她一边带孩子一边上工累,她便和家里人提过让王麻子带孩子,正好培养父子感情,总不能孩子长大了,都没得亲爹照顾几次吧。

结果当天王家人就和余三妹吵了起来,公公说她反了天,要让男人来带孩子,开始奴役男人了,婆婆说她不要脸,一个外人还敢使唤她儿子。

余三妹气得直哭,什么奴役不奴役,亲爹带孩子怎么就成奴役了,那要这么说,她岂不是被奴役了好几年?

而且,婆婆有什么资格说她一个外人,整个王家,除了她余三妹,婆婆不也是外姓人,生的孩子也不随婆婆姓啊。

和王家人大吵一架之后,余三妹就像是看清了许多。也不去凌一那儿干活了,她说反正累死累活钱也到不了她手里,干脆就一直在家带孩子好了,让“有能力的大男人”王麻子去挣钱。

结果王麻子还真不要脸地去凌一那儿干活了,甚至还说是余三妹生病,以后就由他来接替余三妹的活。

凌一也不去求证余三妹是否真生病了,她拒绝了王麻子来干活,直接让王麻子一家赔偿双倍工钱。

王麻子慌了:“哎哎哎,小花呀,你这是什么意思,不让我干活就算了,咋还能管我要赔偿呢?”

凌一正在观察地里作物的长势和有无虫害,抬头看了眼王麻子,淡淡道:“签劳工契里就说了,若有顶替、无故旷工等违约行为,长工需赔偿我双倍工钱。”

这种规定放在现代可以说是相当炸裂的,甚至可以被认为是违法无效的规定。

但是,凌一在招工之初,就问过江氏,江氏也告诉了她,如果只招女工,很有可能她们会因为各种各样“自愿”的原因,把工作转让给家里的男人,就像一些捐给贫困女童的物资也有可能出现在家中男人的手上一样。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两母女想了个狠的,那就是出现了顶替的情况,只要不是死了,那就得赔钱。

如果是真生病或者死了,那这份工作也不能转让给家中男人。工作又不是财产,哪有转让的说法。

此举不讲理,但十分有效,王麻子一听要赔钱,赶紧回去叫余三妹来上工,至于带孩子一事,王家也妥协了,让余三妹专心干活,孩子留家里,她们来带。

准确来说,应该是王家阿婆来带,总之不是王麻子或他爹受累。

尝到了好处的余三妹,在王家渐渐有了话语权,不再是当初那个想收留江氏母女,都还要被全家指责多管闲事,既没帮上好姐妹的忙,反倒还被人责骂吃里扒外的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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