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出兴致,就在大街广场支个小摊儿卖唱。
也不靠这个糊口,全都是因为爱好,图的就是一乐呵!
而且这一路走,一路唱,统算下来,都没挣够二百块。
主要现在出门的人,带零钱的不多。
这走走停停,她出门跑路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前几天也才刚溜达进豫省。
走过两个中原城市,突然想起,去年在酒吧里一起喝酒,来帝都参加大星子婚礼的那个大学同学就在隔壁省,好像也离得不是太远了。
一个人的旅行到底寂寞了些,便想着去哪里都是去,就转道江省,来彭市见一见故人。
乐瑶没有方闻的联系方式,跟宋晨星要号码时,还特别嘱咐保密,想弄个惊喜!
不过方闻既不惊,也不喜,看着瑶姐醉醺醺的模样,觉得这娘们儿是真能喝!
四个人三瓶酒,他没咋整,陈悦主打一个劝,石涛怼了半瓶多,而乐瑶自己快干了一瓶。
桌上剩下的一瓶,看这货的情况,应该还能灌的下!
“我爸妈跟你一样,也是说走就走!瑶姐,你跑了这么多地方,见识了那么多人,瞧了各种景色,一定有很多灵感,创作出不少音乐作品吧!”
方闻闻言,咧嘴一笑,什么狗屁说走就走的旅行,这厮是被小鲜肉缠的没法,无奈跑路。
沈明,方大仙那天晚上在酒吧喝酒见过一面,长的还不错。
一棵小嫩草,乐瑶为什么就不想吃一口,尝尝鲜!
“嗐!我哪里是说走就走,还不是沈明那个神经病,怎么撵也撵不走,怎么说也说不通,跟个狗皮膏药一样,天天阴魂不散!”
乐瑶借着酒劲,也不管生人熟人,骂骂咧咧的说起心中烦恼。
从如何认识沈明说起,喋喋不休,讲了一大通。
她当初把小伙子召进酒吧当驻唱,作为老板稍微关心一下员工,谁知却捅上马蜂窝。
沈明跟吃了迷魂药一样,疯狂的追求起起来。
两人相差了十四岁,年龄在乐瑶眼中倒也没什么,但就是对小伙子没感觉。
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把人给辞退了。
不过辞退也没有用。
沈明一有时间就去酒吧痴缠,在店门口摆花,抱着吉他没皮没脸示爱。
送饭、写歌、还他妈放过烟花,被请进过局子!
但越是如此,乐瑶越是无感,甚至厌恶。
可是话说了几百遍,就是说不通。
一个铁石心肠,一个心如铁石。
所以乐大老板选择避其锋芒,躲了起来。
谁知没多久,她竟在小区门口碰到沈明。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神经病竟然课也不上,在酒吧门口蹲了十几天。
自己有一次趁着白天去办事,便一路尾随,寻到了住处。
乐瑶自从这件事之后,把沈明定性成神经病,惹不起,只能躲得远远的。
把酒吧交代给廖涛,收拾行李,带上心爱的破吉他,离开帝都,一路南下,做起音乐旅行家。
方闻听完事情始末,也觉得沈明这货有点神经!
石涛和陈悦自然也是如此想法。
这种人往好听了说,叫一根筋。
往不好听了说,就是偏执狂。
遇上了,可得躲远点儿!